2006年1月3日,星期二(GSM+8 北京时间)
浙江法制报 > 第三版·世相 改变文字大小:   | 打印 | 关闭 
染发伤脸部 店主赔五百
齐振松 王小龙

  开化的黄小姐染发后脸部皮肤过敏,在工商部门的调解下获得了500元赔偿。
  黄小姐脸部两侧流上了染发水,引起皮肤过敏。理发店为她出了300多元医药费,但黄小姐脸部的疤痕尚需后续治疗半年。近日,黄小姐向开化县工商局12315举报投诉中心投诉。中心根据“消法”规定进行了调解,经营者同意一次性赔偿消费者500元。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(齐振松  王小龙)